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期,随着一笔资金进账,民和县新民乡下山村在纪委的监督推动下,顺利收回被拖欠长达1年的租金。今年5月,民和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一宗涉及农村集体资金的合同未如期履约问题浮出了水面——“合同租金应收60万元,实收30万元,欠款30万元。” 原来,2021年,新民乡下山村实施了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项目下山村蛋鸡养殖场,该项目于2022年9月完成建设任务后,由村委会实施经营。2023年下山村通过“四议两公开”形式,召开会议研究后,与承租方签订合同,2023年租金为60万元,双方约定每半年支付租金30万元,但承租方已有1年未缴清租金,累计欠款30万元。 民和县纪委监委发现该问题后,立即纳入重点监督问题清单,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采取协作区“室组乡”联合联动监督,压紧压实新民乡党委主体责任,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乡纪委全程跟踪监督。 “2023年下半年的租金一直在追,乡政府和乡纪委也发了督办通知,但就是追不回来,我们也没办法啊!”民和县新民乡纪委在向该村干部了解情况时,他们个个都大吐苦水。 “村集体资金欠账不还,折射出‘村两委’干部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缺位、履职不力的问题”。参与办理此案的纪委工作人员当场对村干部进行了纪律教育和工作提醒。随即,民和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协作联动片区办案优势,快查快结了此案,有关责任人受到了相应的党纪处分。 今年以来,民和县纪委监委推动监督下沉,压实责任链条,着力破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集体经济合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决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民和县纪委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日常监督内容,坚持“切口准、落点实、成效快”的原则,紧盯群众反映较多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侵占挪用、坐收坐支、违规处置等问题,细化整治重点,全面推进整治;通过建立分类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逐条逐项销号清理,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截至目前,向农业农村和科技局累计下发监察建议23份,推动各乡镇自查自纠“三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股份经济合作社处于睡眠状态,合同不规范等问题232条,为村集体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85.7万余元。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点多面广,包含村级财务支配、账面明细、资产收益、资源配置等,而基层监督力量相对薄弱,能力不足、下沉不深等问题,民和县县纪委监委与农业农村、审计、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贯通发力,对“三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同时,紧盯村集体资金、重大项目资金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肃查处一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共受理“三资”领域问题线索14件,办结13件,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30人。 同时,民和县纪委监委还紧盯村级财务管理,解决村有财务管理短板漏洞,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通过用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信息平台,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原始凭证、资产资源台账、集体经济承包(租赁)合同台账等信息进行网上公开,发挥大数据平台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监督优势,使“三资”晒在阳光下,让大数据成为监督贪腐的“天眼”,促进了基层乡村治理。 “农村集体‘三资’是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让‘三资’监管更规范,守护好村集体的‘家底子’‘钱袋子’,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廉动力’。”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王金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