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王瑞麟 孙健
11月21日,大象新闻·大象帮播发《老人家门口倒地受伤,是想“碰瓷”还是被撞到?》的报道。随后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京广路派出所通知李女士,让她在11月22日也就是今天下午3点到派出所,与违法行为人张某进行调解。大象新闻也对此事进行了继续关注。
李女士说:“昨天夜里的11点20分左右,办案民警给我发了一个信息,说对方愿意调解,调解时间定在今天下午3点”。
就在记者采访李女士的间隙,违法行为人张某出现在京广路派出所门口,记者立即上前追问放置在中巴车上“河南电视台”标牌的来源。
记者:您是那个中巴车司机是吗?
张某:不是。
记者:但是我们通过那个照片,我们看到是您啊?
张某:照片是我就是我吗?有啥事进派出所里边说。
记者:那为什么会挂“河南电视台”的(标识)?
张某:我不接受采访。
之后,在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京广路派出所,民警对双方进行了1个多小时的调解。
李女士说:“双方调解没有成功,他(张某)告知我的是他车没有往前开,第二是他没有拖拽我父亲。这是有监控有视频的,而且有证人的。我也不是说是狮子大开口要怎样,常规的医药费是要给的。我就这些诉求,没有其它的要求,但是他连这些基本的诉求都没有(答应)”。
关于李女士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需要相关材料的问题,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京广路派出所民警刘方进行了解答。
民警刘方说:“李女士如果对公安机关下达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异议的话,可以拿着身份证申请,以及公安机关下达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向二七区人民政府提起复议。如果说李女士想向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带着相关手续来公安机关调取对方的身份信息,并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调取相关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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